您的位置:首页 > 社院公告 > 详细介绍

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来源:行财处 作者: 日期:2023-03-08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社会主义学院(校)、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财综〔2020〕6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购买服务通用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湘财综〔2020〕18号),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会同省财政厅编制了《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现印发执行原有的《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湘社函20221号)同步废止。

凡列入目录并已安排财政预算的服务事项,可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各市州、县市区社会主义学院(校)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按照目录执行执行中确需新增目录外的购买服务事项,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财政厅同意后实施,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及时组织调整修改指导性目录。

附件: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湖南省财政厅

     2023年32

    (此件主动公开)


分享到:
0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