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题培训班的学习安排, 4月23、25日,我们组一行17人(学员13人),在省社会主义学院副巡视员姚泽南、省委统战部研究室副主任马碧及学院教学部领导的带领指导下,就“文化进社区建设”一题到省文化厅及下属单位召开了3次座谈会,到长沙市部分基层社区进行了调研,对常德、郴州、岳阳、株洲、湘潭、邵阳等地的文化部门和基层社区干部群众进行了电话、网络询问,走访座谈询问干部群众100多人次,通过访、问、听及查阅资料,大致了解了我省文化进社区建设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我组学员召开了三次研讨会,通过对全省文化进社区建设现状的分析,形成了如下研究报告。
一、我省文化进社区建设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工作,着力推进文化进社区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基层精神文明风貌的改变、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成效十分明显。长沙市被批准为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衡阳市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活动、常德市鼎城区民间艺术团体惠民演出”被批准为国家级示范项目。文化部部长蔡武在全国文化厅局长会议上,表扬了我省的“演艺惠民”工作,赞扬文化部门“体现了服务人民的责任担当”。
1、组织领导得到加强。2006年,我省第九次党代会就提出了“文化强省”战略。2011年,省委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出台了《关于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的意见》,对基层文化建设提出了要求。省人民政府批准了《湖南省“十二五”文化发展规划》,出台了《湖南省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实施意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我省基层文化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一同规划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促检查,及时解决文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衡阳市把“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被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共建共享等方式,按照具备“三室一厅一房”(图书阅览室、培训教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多功能活动厅和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标准,建成街道综合文化站22个;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在,更求所用”的原则,按照“二室一场三配套”(文化娱乐室、图书阅览室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室外文化活动广场不少于200平方米,设备、队伍、活动三配套)标准,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共建共享等多种方式建设社区文化活动中心174个。
2、文化网络基本形成。我省着力建设好省、市、县、乡、村五级基础文化设施。全省现有省级公共图书馆2个、省群众艺术馆1个;地市级图书馆15个、文化馆14个;县级图书馆 114个、文化馆126个;乡镇综合文化站2238个;社区文化中心1500余个、村文化活动室16000余个。2011年,41个群艺馆、文化馆被文化部命名为一级馆,排名全国第五位。
2007年以来,我省各级财政已累计投入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9.8亿元,其中投入资金17.8亿元支持建设了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包括完成2238个乡镇综合文化站、5558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每个县级支中心、全省20户以上的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等。2010年,启动了城市街道文化站和社区文化活动室设备配送工作,已下达了全省147个街道文化站和905个社区文化活动室的设备购置资金6289万元。尤其是2011年,中央财政投入3.19亿元,省级财政配套1.16亿元,完成了国家下达建设计划的2082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实现了全省乡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2011年,国家补助我省1504个乡镇文化站设备购置资金752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4512万元,第一批建成的文化站配备的设备全部到位,同时国家补助免费开放资金5473万元。财政部还下达了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专项资金962万元,主要用于服务和技术管理平台建设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合作共建基层服务点47090个,数字资源总量达到15TB,基本建成了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惠及全省4750多万人口。自此,省、市、县、乡、村五级基础文化网络基本形成,为文化服务进社区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和载体。
3、惠民活动丰富多彩。为了进一步活跃广大基层群众业余文化生活,2011年6月开始,文化共享工程湖南省级分中心在全省广泛开展了面向“三农”开展“文化共享,惠泽三湘”系列主题服务活动。仅2011年,全省各级国有文艺院团,共完成“送戏下乡、演艺惠民”演出 11269场,服务基层群众70余万人次。各市、县支中心、乡镇、村基层服务点也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长沙完成送戏下乡进社区、“好戏天天演”演出近1000场;张家界积极开展“张家界元宵灯会”、“六月六”、“桑植民歌节”等节庆文化活动;益阳主办了第二届花鼓戏汇演;郴州打造“苏仙岭放歌和北湖之恋”群众文化品牌;永州完成演艺惠民送戏下乡演出710场,举办了市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怀化举办了广场舞蹈展演、“芷江国际和平文化节”等大型节会文化活动;湘西自治州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3000多场。通过开展农村科技系列专题讲座、戏剧文艺展演、歌曲汇演等文化进社区活动,在全省掀起了社区文化热潮,受到各地人民群众一致好评。
4、人才队伍逐步优化。我省现有乡镇文化站辅导员4471名。衡阳市各城区为每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配备了1-3名文化专(兼)干、文化辅导员或文化志愿者。临武县为300多个行政村(社区)全部配备了宣传文化辅导员,文化辅导员已帮助组建农民乐队138支、健身操队89支、文艺演出队26支,开展各类文化活动480余场次。
我省由于对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投入逐年加大,制度建设不断加强,人员流失得到一定遏制,人才断层得到适当缓解。各级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基层文化工作人员为基础,以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文化工作志愿者等为代表的社会力量参与的文化人才队伍格局基本形成。我省还开展了对文化站业务人员进行职业资格考试和培训培养等工作,文化站业务人员素质得到了提升。
二、我省文化进社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随着生产力的极大发展和生产关系的深刻变化,经济建设与文化建设“一只手硬”、“一只手软”,“一条腿长”、“一条腿短”,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不相适应、不相协调的问题日益突出,城乡之间文化发展失衡问题尤为突出。农村文化活动无资金、无场地、无设施、无人员,农村文化机构有名无实,农村“文化荒漠化”、“文化空心化”已经成为中西部地区大部分农村的真实写照。从某种意义上讲,正是农村文化阵地不巩固,使得少数偏远地区不积极、不健康的思想观念,甚至封建迷信有一定的市场,少数青少年由于精神空虚沾染上了“黄赌毒”,从而迷失了人生方向。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四重四轻”:
一是思想观念上“重经济、轻文化”。经济建设产出的是GDP,产出的是财政收入;文化建设产出的是“精气神”,效益看不见,政绩看不见,摸不着。“经济是硬指标,文化是软指标”的不良思想倾向在少数基层干部心中根深蒂固,这就使得文化建设“重在口头、轻在手头”、“说起来重要、干起来不要”的现象十分普遍。
二是体制机制上“重上头、轻下头”。现行文化管理体制构架当中,对县级以上文化管理机构的“人财物”保障力度很大,而乡镇、村级的文化建设存在明显的虚化、弱化问题。目前,乡镇文化站的管理体制普遍是县局管业务指导,乡镇管人、财、物、事。由于对文化体制改革理解上的偏差,在乡镇财力依靠转移支付、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乡镇文化站在乡镇机构改革中被分流,对文化公共事业的投入能减则减、能少则少,使得文化专干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更多地是受乡党委政府指派参与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乡镇中心工作,文化工作往往成为了“副业”,文化工作边缘化日趋明显。
三是基础投入上“重城市、轻农村”。得益于各级财政投入公共文化事业力度不断加大,城市文化基础设施条件实现了大变样,每个县级以上城市文化都建起了图书馆、文体中心、影剧院、社区绿色网吧等公共文化设施。然而,与之不相协调的是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却“涛声依旧”,大部分乡镇文化站配置的是“几本破旧书本,一块牌子、一间房子、一枚章子”,村文化室则只是简单地挂个牌,有名无实,开展群众文化工作缺乏必要的设施、设备、场地。近年来开展的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等也由于重建设轻管理,后续维护更新管理更不上,在很大程度上难以实现预期效果。
四是队伍建设上“重人数、轻素质”。目前相当一部分文化站没有专业人员,有的文化站原来有文化专干,但长期处于“兼职”状态;有的文化站专干没有列入财政“工资卡”系列,没有享受全额工资,月工资只有300至500元。农村乡镇基层文化站所人员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为1996年招聘的老专干,这部分业务技能比较高,但目前年龄老化;二是陆续补充的复退军人,该部分人员学历偏低,不懂文化、对文化因编制安排进入乡镇文化站,专业技能不适应岗位需求的问题比较突出。受基层文化队伍待遇影响,部分比较优秀的人员通过考试等方式进入安监、社保等岗位,留下的空编,绝大部分安排复退军人。剩余人员素质不高,文化工作地位不高,工实际工作中学习培训、实践培训几乎为零,队伍综合素质提升慢,造成文化队伍流动不畅,提拔无望,队伍没有活力。如果不及时解决这些问题,乡镇文化站就是一座“空房”,配备的设施和器械就会变成一堆废品,广大农村的“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盼望丰富文化生活的愿望就会成为泡影。
三、加强我省文化进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抢抓政策机遇,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文化事业发展新格局,加快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我省农村文化事业必将迎来跨越发展的春天。加强我省文化进社区建设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1、建立健全基层文化管理体制。打破城市与农村文化管理方面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激发农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活力。坚持农村文化事业的公益性属性,进一步明确基层文化机构职能定位,保障其人员、编制、经费。在乡镇文化专干的选拔使用上,严把进口关。实行乡、镇(办事处)聘用推荐,县市级文化业余部门进行业务考察考核,两家联合审批录用,真正把懂文化、爱文化、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文化人引进文化站的岗位上来。在文化体制改革中,试点将宣传、广播、文化队伍进行整合,建立综合性宣传思想文化站,其性质确定为全额事业拨款单位,消除有编无费,多编少费,有费无编的状况,强基层,抓基础,保基本,切实解决好基层政府管理乏力的问题。从政策创新层面,积极鼓励农村微型文化企业发展,让致力于农村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的人有想头、有奔头、有甜头。使农村基层不靠送文化、能够办文化。农村基层文化工作者要适当提高经济和政治待遇,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专业对口的大中专毕业生到宣传文化岗位就业,鼓励社会及非盈利组织领办、创办、帮办文化事业团体,实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激发基层文化战线的内在工作活力。
2、完善基层文化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是基层党委、政府工作的“指挥棒”。建议省政府要建立对县级政府文化工作科学严格的的考核督导评估制度,并把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文化站工作及文化进社区的工作纳入重要的考核督导评估内容。建议市(州)委、市(州)政府把对乡镇文化基础设施投入、社区文化活动开展情况、社区文明程度、群众文化满意率等几项核心指标纳入对县级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当中,并逐年提高文化建设在年度考核当中的权重。县委县政府对文化建设严重滞后、“黄毒赌”盛行、群众满意率差的乡镇,要坚决实行“一票否决”。这样,有利于纠正基层党员干部对文化建设认识上的偏差,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使各级党委、政府真正把文化建设、文化事业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3、拓宽以公共财政为主体的农村文化投入渠道。在当前农村文化市场规模有限、融资能力有限的形势下,必须切实加大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建议将农村文化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建立农村县乡村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基本经费由各级财政承担。除落实中央惠农政策、加大转移支付资金以外,建议省、市、县、乡都要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保证用于农村文化发展资金占各级财政收入达到一定比重,并按照可用财力实际增长比例逐年增加。公共资金的投向上,要突出巩固乡镇和村两级文化阵地,加快建设“一站一室一屋一中心”(文化站、图书室、农家书屋、文体中心),深入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扩大覆盖、消除盲点、提高标准、完善服务、改进管理。与此同时,要坚持硬件软件一起抓,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切实加强文化队伍建设和管理。
4、构建城乡文化资源共享共用的长效机制。建立以城带乡联动机制,合理配置城乡文化资源,鼓励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把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作为创建文明城市基本指标。鼓励引导城市文化演出团体到农村开拓市场,推动从“送文化”向帮助农村“种文化”转变,帮助农村建立自已的文化团队。建议参考城市优秀教师到农村远边地区“支教”的办法,鼓励支持优秀群众文化工作者到艰苦、落后的农村地区工作。
5、创优农村文化市场发育环境。在大力发展农村公共文化的同时,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市场环境建设。政府可以通过购买器材等方式“以奖代补”,促进民间文艺团体快速发展,并在税费收取、财政补贴、经营管理、人才引进、投融资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增加农村文化市场供给,培育农村文化市场中介,推动农村文化服务机构和团体快速发展,使农村文化建设形成内生的、可持续发展的强劲动力。
6、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为了打造高水平的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必须加强以下五个方面的建设:一是建立健全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形成有利于促进文化进社区的体制机制。二是加强专职文化管理员队伍建设,在城市社区文化中心、乡镇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室)各配备1-2名专职人员管理,做到岗位稳定、专职专用。二是鼓励各类文艺、体育人才特别是各级文化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投身基层文化建设,培养基层文化活动带头人。三是鼓励、发展基层文化类群众性组织,建立基层文化指导员队伍,加强对基层文化建设的组织指导。四是完善基层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基层文化管理人才和基层文化专业人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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