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梁启超的说法,民族意识乃谓“对他自觉而为我”。[1]后来费孝通认为民族意识是“同一民族的人感到大家是属于一个共同体的自己人的这种心理”。[2]徐迅将民族意识视为“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中的‘同一’意识”。[3]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政治系教授莫利兹奥·维罗里(Maurizio Viroli)认为,民族意识是指作为一个国家的价值,包含了从精神上、道德上、理念上对国家的认同。[4]笔者以为,不管视民族意识等同于自我意识、共同的心理素质,还是为对本民族文化的自觉体认和传承或对本民族生存和发展表现出来的关切与焦虑,应肯定的根本点是,在处理本民族与“他者”的关系中所形成的“辨我”而“为我”意识。这是民族主义发生的前提。
如同民族没有一个公认的普遍适用和被认可的定义,“民族主义”(nationalism)也没有一个确切的在学界达成共识的定义。如美国的外交家和历史学家卡尔顿•海斯曾断言:“对爱国主义、民族性和民族主义的属性和历史的完整且系统的研究,在任何语言中都不存在”。[5]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认识主体的立场、角度、观点和方法的差异而导致认识的分歧;另一方面主要是由于认识客体本身结构的复杂性和表相的多元性。民族主义有自己的发生、演变过程和特点,不同时期可有不同形态,它既可为一种情绪或情感、文化情结,也可以是行为方式或社会政治运动、意识形态,也可以是这几个方面的结合,这就容易导致人们在使用民族性、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这些词汇时将它们的含义混淆。为此,汉斯·科恩要求,民族主义问题必须与其相关的政治、社会范畴和问题紧密联系,因为这一问题“在所有国家和整个历史时期是不一样的,它是整个历史现象而且取决于它所根植的不同地区的政治理念和社会结构”。[6]
不可否认,民族主义是近代以来世界最强大的政治和社会力量之一,它把“民族统一和自决的利益提升为至高无上的价值,只要需要,任何东西都得退避”。[7]学界对这一概念有着不同理解。
厄内斯特•盖尔纳认为民族主义首先是一条政治原则和关于政治合法性的理论,它要求政治的和民族的单位应该的一致性。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情绪或运动,可以用这一原则作最恰当的界定:“民族主义情绪是这一原则被违反时引起的愤怒感,或者是实现这一原则时带来的满足感;民族主义运动是这种情绪推动的一场运动”。[8]汉斯•科恩视民族主义为一种思想状态,“是一民族的绝大多数普遍地表现出来并要求普及到它的所有成员中去的一种精神状态;它承认民族国家是政治组织的理想形式,承认族体是一切文化创造力的源泉”,[9]在这一状态中,个人对民族国家高度忠诚。[10]在《不列颠百科全书》中,这种意义解释也得到体现:“对国家的高度忠诚,即把国家的利益置于个人利益或其他团体利益之上”。[11]美国历史学家乔治•P•古奇认为民族主义的中心是团体意识,即热爱所属的共同体,并决定他们作为一个国家而存在。民族主义是一个民族(潜在的或实际的)的成员的觉醒,这种觉醒是与现实、维持与延续该民族的认同、整合、繁荣与权力的欲求结合在一起,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是指一种心态,即一个人以民族作为最高效忠对象的心理状态,它包含着本民族优越于其他民族的信仰。[12]卡尔顿•海斯则认为民族主义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一种历史进程,支持创建民族国家政治联合体;一种理论,实际历史进程中的理论、原则或观念;一种政治行动,将历史进程和政治理论结合在一起;一种情感,民族成员对本民族国家的忠诚超越于其他任何对象。[13]以赛亚·伯林则指出,民族主义在18世纪诞生以来,融合了国家主义、民族国家“在所有领域具有至高地位的学说”、与推动工业化与现代化的力量结盟,从而呈显出多样态的表现形式,但透过这些表相,民族主义均未脱离以下四大特征:“坚信民族要求之至高;民族所有成员的有机联系;我族价值之有价值就是因为它是我族的;在诸多权威或忠诚的竞争者中,民族诉求是至高的”。[14]
国内学者则大多侧重从本民族历史来理解“民族主义”。刘军宁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不太系统的意识形态和社会运动,它强调民族的具体文化传统,强调民族利益至上,保护和传承其民族的固有文化传统和疆界的完整”。[15]王逸舟则指出民族主义在具体条件和场合下有具体的形态。它或为一种状态,“吸引着族内每个个人忠诚和报效热情”;或为系统化的理论和政策,“为实际的民族成长过程提供原则和观念”;或充当一种运动的口号和象征,“起着支持或分裂民族国家的巨大作用”。[16]余建华认为“民族主义是民族共同体的成员在民族意识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对本民族至高无上的忠诚和热爱,是关于民族和民族问题的理论政策,以及在这种理论政策指导或影响下的追求、维护本民族生存和发展权益的社会实践和群众运动”。[17]罗福惠从普遍意义和价值中立的原则出发,以为民族主义是“民族群体对自我归属的体认,是民族存在信念和民族国家理念的结合,以及由此而来的对待和处置其他民族群体、民族国家的态度和原则”。[18]陶绪注重民族主义反抗外侵一面,认为民族主义“是热爱并忠诚本民族的感情和意识,是关于如何处理民族关系、维护民族利益问题的思想或理论。它具有团结本民族绝大多数成员发展本民族利益、抵御外族侵略、捍卫民族之国家主权的强大凝聚力。是资本主义市场形成之后资产阶级的典型意识形态”。[19]
上述定义虽令人眼花潦乱,可依笔者看来仍未全面,或可这样来理解民族主义:(1)民族不仅是一个政治单位,而且更是一个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共同体;(2)民族主义具有对外和对内两个向度:本民族对外拥有民族自决权,独立自主地决定本民族的命运,反抗外来力量对本民族事务的干涉,争取和捍卫民族独立,维护民族国家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平等自主地参与国际事务;对内,在逐渐养成民族意识的基础上,认同本民族历史与文化传统,以促发民族的自豪感、自尊感和忠诚感,实现和维护民族统一,建设现代民主政治,追求民族国家;(3)当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思想观念时,它建立在民族情感基础之上,崇尚本民族特征和文化,为对民族国家统一、独立、强大即生存和发展的一种追求和理想;(4)当民族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思潮或运动时,它为谋求民族国家、民族利益和现代价值的实现;或要求发展民族经济、建立统一市场;(5)具有整合社会的功能和政治实用主义的特点。
作为一个历史现象,民族主义是“现代化过程的产物”与民族国家“相伴而生”,其立场在历史上是“民族国家的现代化”或“现代化的民族国家”。[20]这也就要求我们在“民族国家”与“现代化”的具体历史架构中来理解。但应注意,民族主义“并没有纯粹的表现形式”,必须与某种政治或社会力量结合,才“表现为社会运动,或历史过程。”[21]正因其是一种最强有力的集体性忠诚的力量,对民族成员具有精神的感召力,故能够整合社会力量,并赋予以文化合法性。对民族国家而言,民族主义与国家问题密不可分。在国家政治制度和国家权力合法性意义上,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直接为国家权力服务。尤为重要的是,在民族国家面临危亡之际,民族主义的功能和作用就显得异常重要,它比其他任何意识形态都更为有效,更能凝聚民心、整合或调整各种社会、政治资源,以解除民族危机或实现国家的独立统一和富强。对于近代以来不断遭受外强欺凌的中国及中华民族来说,民族主义显示出积极的意义,在这一旗帜下中国人民进行了一个世纪的努力,终实现了民族解放,民族主义成为“建立现代国家的历史力量”。[22]
爱国主义(Patriotism)作为一种情感事实,在世界各国的各种舞台上均有积极表现。其实,相较于这个词汇的日常理解,尤其是它与民族主义的关系,学界认识上的分歧则颇显复杂。李宏图认为,“在构建近代民族国家的过程中,作为文化意义上血缘民族共同体将要加进政治法律的意义”,形成新型的民族国家共同体。此时的民族(Nation)即与国家(State)同一,“Nation”(国家)与“Patrie”(祖国)的含义也开始同一。在这个意义上,“Nationalism”(民族主义)也就与“Patriotism”(爱国主义)开始同一。所以在一般的意义上,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有所区别。爱国主义指“国家成员对祖国的热爱”,这种热爱“包括国家的全体成员而不管其民族属性如何”,而“民族主义对民族的热爱则是这个民族的全体成员而不考虑其国家的归属”。但是“当民族与国家成为同一时,这两种含义也就无甚区别,开始同一”。[23]
维罗里在系统地研究了欧洲的爱国主义现象后,提出了他关于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及其关系的看法。他认为,爱国(love of country)应该是一种根据不同的历史条件、社会群体而不断变化内涵的具体情感或理念。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爱国情感,导致完全不同的社会政治理念和公众意识,并蕴含了两种根本对立的政治主张。因此两者必须区分开来。维罗里认为爱国主义是指对“以保障全体公民平等与自由权限为本位的政治体制乃至生活方式的热爱之情”,这是一种理性之爱,有明确的政治目标和要求、“坚定的人道原则和人文理想”。而民族主义所宣扬的却是一种非理性的原则,“除了民族或国家本身别无原则和条件的献身精神和狂热激情”,它更重于文化、语言和种族的同质同种性,并不受政治制度性质的影响。所以,只要有民族或国家的利益前提,即使是专制独裁的国家形式,亦应为民所忠。这种忠诚也就是“以牺牲个体自由权利与个性发展为代价的对民族国家的绝对忠诚”。在维罗里看来,爱国主义“总是与民主共和的理念和实践相对应的”,而民族主义却走向了专制独裁政治,“成为抵制和拒绝自由民主理想最为坚决的意识形态之一”。这种民族主义易于走向极端,并最终发展出纳粹或法西斯主义这样的怪物。为了防止这种走向爱国主义对立面的民族主义,维罗里将“民主自由的原则与民族文化的自主性”,“普遍的人道原则与特殊的民族个性”,“自由派的个人主义与公民社会的参与精神”融入他爱国主义观念中作为一种普适性原则,克服“盲目的、狭隘的、极端的民族主义”。[24]
徐迅则指出,爱国主义如同卖国主义、激进主义、保守主义、相对主义和全盘西化论一样,只是在民族与民族主义问题上的一个标签。不同的政治集团在政治操作的层面上都将根据各自的政治目的和利益而使用这些标签。“爱国主义基本上是情感层面的,指对自己所属的那个民族和那片国土的热爱及眷念,对自己所属的文化及基本价值观的认同”。在任何的文化和社会中,不论何种社会和政治制度,“对个人而言,都存在爱国主义的情感”。基于这一认识,徐讯说:“在政治语境里,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往往可以互换,或者是同义词”,区别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并无实践的意义,对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来说,“两者的核心问题是对国家的集体忠诚和集体忠诚下的集体行动”。[25]
以20世纪上半期中国民族危机和民族主义的历史演进来照应,笔者以为,虽然维罗里关于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的辨析为我们从理论上理解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敞开了一个新的视野,更提示我们应在具体的历史情境中考察这两个概念,但也正是维罗里在方法论上的要求及启示,又使我们注意到,他关于概念的区分是建立在对欧洲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的历史的和哲学的考察基础之上的,支撑其结论的思想史基础并不具有普遍性。所以,如果以这种建立在西方历史基础上的理论来认识非西方的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恐怕很难得出恰当的结论。
在有着几千年文明历史且长期以来处于大一统状态的中国,国人对民族和国家有着自己的理解和诠释。尽管有人说在民族与国家的关系中,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区别依然明显,民族主义以民族为本位,是一种民族生存利益至上主义,爱国主义以国家为本位,是一种国家利益至上主义。[26]但笔者以为,中国是一个由多民族组合而成的国家,中华民族在变成政治符号被使用时,它与国家应该是同义的,就此而言,民族主义也即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涵盖了民族主义的内容,而民族主义也就成了爱国主义的一种表达方式或手段”,[27]民族主义既具反对外国侵略和国内民族压迫,又具统一富强的现代民族国家的建设的意义。
进入20世纪后,中国民族仍然延续着上世纪中期以来内政腐败经济落后,外遭强敌欺凌的困境,这使中国的民族主义一开始就在民族国家问题上高树旗帜,独立、统一和富强的现代民族国家成为中国人明确的政治理想,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表现着共同的现代民族国家的政治诉求,两者在实践上并无差异。在这一意义上,民族主义与爱国主义是往往可以互换的同义词,区别它们确实没有实践的意义。唐文权更直接认为民族主义几乎就是“爱国主义的孪生姐妹”,“就是它的代名词”。[28]这实际意味,近代中国历史景观下的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名异实同。民族主义以建立独立、统一、自主的民族国家为旨归,爱国主义则将其忠诚和热爱奉献给了这个民族国家。在很大程度上,为民族国家危机的历史背景所规定,不同的政治集团或社会与文化群体,不论国民党还是共产党,不论是有着西方背景的自由知识分子还是中国民族传统文化的维护者,都或隐或显、或直接或间接地强调维护民族利益以激发爱国情绪,有意无意或自觉不自觉地进入到“为了民族国家的生存发展”、“民族的根本利益和尊严”、“祖国的独立统一和强盛”等所构织的语境中。即使是20世纪初年的北洋军阀,也往往借民族主义或爱国主义旗号来运作政治和扩张军事。
[1]梁启超:《中国历史上民族之发现》,《饮冰室合集·专集》之42,第1-2页。
[2]费孝通:《关于我国民族的识别问题》,《中国社会科学》,1980年第1期。
[3]徐迅:《民族主义》,第14页。
[4]参见程笑:《爱国主义、民族主义及现代化》,《公共理性与现代学术》,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66-167页。
[5]Carlton J.H.Hayes,Essays on Nationalism,New York,The Macmillan Company,1928,p.2.
[6]Hans Khon,Nationalism,Its Meaning and History,“preface”,Priceton,New Jersey,D.Van Nostrand Company,Inc.,1955.
[7]以赛亚·伯林:《论民族主义》,《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4期。
[8]厄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第1-2页。
[9]Hans Khon,The Idea of Nationalism,A Study of Its Origins and Background,New York,The Macmillam Company,1946,p.35.
[10] Hans Khon,The Idea of Nationalism,A Study of Its Origins and Background,New York,The Macmillam Company,1946,pp.10-14.
[11]《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2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年国际中文版,第25页。
[12][美]G·P·古奇:《民族主义》纽约1920年版,第5页,转引自李宏图:《西欧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研究--从启蒙运动到拿破仑时代》,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7页。
[13] [美]Carlton J.H.Hayes,Essays on Nationalism,The Macmillan Cpmpany,New York,1928,pp.5-6.
[14]以赛亚·伯林:《论民族主义》,《战略与管理》2001年第4期。
[15]刘军宁:《民族主义四面观》,李世涛主编《知识分子立场--民族主义与转型期中国的命运》,第13页。
[16]王逸舟:《民族主义概念的现代思考》,李世涛主编《知识分子立场--民族主义与转型期中国的命运》第8页。
[17]余建华:《民族主义--历史遗产与时代风云的交汇》,第13页。
[18]罗福惠:《中国民族主义思想论稿》,第10页。
[19]陶绪:《晚清民族主义思潮·绪论》,第2-3页。
[20]徐迅:《民族主义》,第42页。
[21]徐迅:《民族主义》,第42页。
[22]徐迅:《民族主义》,第11页。
[23]李宏图:《西欧近代民族主义思潮研究--从启蒙运动到拿破仑时代》,第10页。
[24]维罗里:《关于爱国:论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转引自哈佛燕京学社、三联书店主编:《公共理性与现代学术》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93-203页。
[25]徐迅:《民族主义》,第65-66页。
[26]焦润明:《论中国近代民族主义》,《社会科学辑刊》1996年第4期。
[27]陶绪:《晚清民族主义思潮》,第8页。
[28]唐文权:《觉醒与迷误》,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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