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下简称多党合作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统一战线学说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是在中国长期革命和建设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也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共同创造。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确立形成的宏阔的历史时期内,中国效仿西方,搞过多党制,也实行过一党制,但是,中国人民最终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践证明:多党合作是有历史渊源的,经过了历史检验的,是在长期的合作中形成的,只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才是真正适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
效仿西方多党制尝试的失败。1905 年,孙中山创建了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同盟会。1911 年,中国同盟会领导发动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资产阶级性质的临时共和国,并且效仿西方引入了西方议会政治和政党政治的元素,试图用资本主义多党制挽救中国于危亡之中。一时间,政党蜂拥而起多达 300 余个,成为中国社会政党林立的时代。想重新复辟当皇帝的袁世凯,采取暴力手段刺杀宋教仁,解散国民党,取消议会,孙中山被迫逃亡到国外。孙中山先生痛定思痛后,曾对这段历史作出了评论:“中国几千年以来社会上的民情风俗习惯,和欧美的大不相同,所以管理社会的政治自然也是和欧美不同,不能完全效仿欧美”。
国民党一党独裁统治的垮台。2000 多年的封建专制留给中国的民主传统太少,封建专制的积习太深,加上经济、文化落后,文盲又众多,推行一党制,没有其他党派的制约监督,只依靠党的领袖的个人人格魅力,极自然地便会向封建专制回归,变成一党专制,进而发展成为个人独裁。加之,当时军阀割据的局面使得中国迫切需要建立一支由政党领导的强大的军事力量,而政权的建立又必须依靠政党领导的军事力量,这样就为军事领袖登上政治舞台提供了机会。1925 年,孙中山逝世之后,蒋介石逐渐篡夺了领导权,并且在南京建立了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独裁政权,一党制随之被赋予封建专制的内容。国民党随之蜕变为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政党,自然会遭到全国广大人民,包括中国共产党以及第三党等一些中间派别的反对,最终在 1949 年被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所推翻。历史事实雄辩地证明,一党制在中国行不通。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初步形成。一是中国共产党以其先进性赢得领导地位。历史证明,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华民族独立和解放的领导核心,成为多党合作制度的领导力量,是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先进性决定的。1921 年 7 月,中国共产党诞生。中国共产党所具有的强烈的革命责任感,促使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实行过两次合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宝贵的教训。全民族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从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国人民抗战积极性的愿望出发,积极主动地将统一战线思想付诸政权建设的具体实践,按照统一战线思想来构建抗日民主政权。1940 年 3 月 6 日,毛泽东在党内指示中正式提出了“三三制”政权建设的思想,在人员分配上,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在“三三”制政权中,政党之间的合作关系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确立打造了重要的实践基础,可以看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预演。随着内战战场上中国共产党的节节胜利和在全国政治地位的全面确立,1949 年 9 月 21 日,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参加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以新政协的成立为标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正式确立了。 二是民主党派自觉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面临向何处去的问题。而此时以民盟为代表的中国各民主党派的力量和影响也在迅速增长,代表民族资产阶段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利益,寻找所谓的“第三条道路”,即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但是,蒋介石发动反共内战和坚持其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独裁统治,绝对不能允许在中国建立一个英美式的资产阶级共和国。1947年10月,国民党指责民盟“勾结共匪”、“煽动上海五月学潮及上海工潮”、“作叛乱宣传掩护共匪”、“企图颠覆政府”,宣布民盟为“非法团体”。同年11年,民盟总部被迫解散,其他民主党派也相继转入地下。1948年4月,中国共产党为动员全国各阶层人民实现建立新中国的光荣使命,发布了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从5月5日起,各民主党派相继发表声明、宣言和通电,热烈响应中国共产党的“五一”号召。“五一”口号的发布,是我国统一战线和多党合作发展史上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标志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公开、自觉地授受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当国共两党分别代表中国两个前途、两种命运进行大决战的历史关头,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最终选择了站在中国共产党一边,这说明各民主党派最终接受共产党的领导是历史的必然。
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确立。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孕育于民主革命时期,初步形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时,而真正可以称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应该是在中国共产党执政以后,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1956 年 4 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做《论十大关系》的报告中,明确提出:“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刘少奇在党的八大报告和八大通过的新党章中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的正确性做了深刻的论述。其要点包括:共产党员在任何时候都有义务同党外人士合作;在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作为资产阶级的经济地位已经基本上不存在了,民族资产阶级的成员和上层小资产阶级的成员将变成社会主义的劳动者的一部分,各民主党派变成了这部分劳动者的政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基本点是互相监督,互相监督是长期共存的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由此正式确立。1982 年 9 月,在中共十二大上,中共把八字方针发展为十六字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更加体现出中共与民主党派之间是友党的关系。1989年,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标志着多党合作有了第一个指导性的纲领性文件,文件中明确了各民主党派的参政党地位。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成为国家意志。1997 年,中共十五大又将多党合作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列为我国的三大基本政治制度。2004 年3 月,在十届政协第二次会议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写进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2005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科学规范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原则、内容、方式和程序,体现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2007年,《中国的政党制度》白皮书全面详细地介绍了中国政党制度的形成、主要特征、基本内涵,全面反映了中国政党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指出作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多党合作制度具有历史的必然性、伟大的创造性和巨大的优越性。
一部中国近代史,用无数烈士的鲜血和生命证明: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在中国没有生存的土壤,不是济世良方;一党专制不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的意志,也行不通。习近平主席指出,“各国国情不同,每个国家的政治制度都是独特的,都是由这个国家的人民决定的,都是在这个国家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过去和现在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的社会土壤”,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而政党关系是“五大关系”中首要的、关键的关系,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统战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我们一定要深入了解多党合作制度的历史和优势,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